9月7日,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,对本报曾报道的“《变形金刚》插播广告案”进行了审理,但影城方面不知何故未派员参加庭审。
律师陈玮昨天并未出现在法庭上,而是委托其他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。这几名律师早早地便来到法庭,但一直等到9时20分,也没见到影城方面的人影。鉴于该情况,法官一边要求原告的一个代理人去南开区工商局,查询诉状上的影城是否为本案“适格主体”,一边缺席审理该案。
但去查询影城“适格主体”的律师传来信息,南开区工商局根本没有影城的任何登记。鉴于该情况,主审法官宣布休庭。
律师陈玮昨天表示,他们将去市工商局查询影城的信息,以备下次开庭之用。 |